广州超生罚款22万 未婚生子不算超生引热议 鼓励“小三”未婚生子?

 

       从广州市卫人委获悉,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广州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规定,违法生育的公民应缴纳社会抚养费。广州市户籍人口社会抚养费以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2011年广州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505元,夫妻双方为73010元,三倍为219030元。换言之,明年起在广州超生一个子女,罚款数额为219030元。《条例》还规定,未婚生子不算是超生,但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针对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为规避计划生育,有些人违反规定滥用如打多胞胎针、吃多仔丸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现象,条例也明确规定不得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三胎或者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如果育龄夫妇符合生二胎的规定,生育一胎后,二胎如果是辅助妊娠,不可以怀双胞胎。

条例也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屋业主、的责任。规定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住宅租赁合同登记,应当核查出租人与所在地街道办签订的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同时核查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承租人经出租屋所在地街道办查验的计划生育有关证明。

       此规定也在网上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以下一起来看下微博评论:

我是大莹莹:不明白社会抚养费到底是怎么个道理。

勤奋的鹹蛋超亼:22万,我要生3个。

拓ta:交钱就可生,广州大款们可以使劲养孩子了。20万一个不算贵。

jendson:这个明码实价的罚款实际上是为富人超生给一个合法的理由。

im叨叨:22万?据说福州是15万?果然只有有钱人生得起啊!

Cool-小妮要增肥:卧槽,超生一胎22万!这是要抢钱啊!!!

小翔在此:大概我们这一代人,大部分都没办法体会所谓的“手足情深”的感受。

丫图逗:未婚生子当然不算超生,不过总觉得这规定怪怪的。

mikichi:是支持假离婚么……

林杰明88:这么说,国家是提倡未婚生子了?

Mi_dota:未婚生子不属超生却还要征收抚养费?!

宝宝的钟妈妈:这不是鼓励小三生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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